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2018-06-25  

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污普【201710)文件精神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2018613在崂山环保分局举办了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的培训讲座和考试,街道及社区共有10人参加此次培训考试,获取资格证书。

培训工作主要以视频形式讲座,内容包括《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等相关规定。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对象为辖区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街道将按照“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普查原则,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进行拉网式清查,建立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同时街道将协助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普查工作。按照省、市、区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部署及进度安排,街道环保中心正在有序开展污染源清查、普查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