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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孙伟丽
2016-10-28


孙伟丽,女,1966年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即墨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从事法院工作29年,其中在少年审判庭工作7年。

六年来,她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为己任,把少年审判工作向庭前、庭后、庭外延伸,挽救了大批少年犯,化解了一个个涉及家庭、社会的矛盾,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受到当事人和群众的真诚爱戴,被亲切称为“法官妈妈”、“法官阿姨”。

七年来,孙伟丽主审涉及未成年刑事案件164件213人,做到了“四无”即:无一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先后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青岛市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先进个人青岛市首届优秀女法官青岛市三八红旗手即墨市十佳卫士等称号,其所在的庭室先后被评为青岛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山东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全法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法中大爱  力求让每一名少年犯走向新生


2008年,即墨法院成立少年审判庭,原来一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孙伟丽被调到少年审判庭工作。司法实践中,她逐渐认识到,少年审判工作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帮助失足未成年人重塑人性,回归社会,走向新生。

她常说:对于犯罪的孩子,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我们要为他们考虑他们以后的出路,避免其再次犯罪。多年来,孙伟丽用一个又一个成功的案例,为这句话做了最生动的注解:

2012年,年仅十七周岁的小赵在几名成年人的纠合下参与盗窃犯罪,这引起了孙伟丽的注意。小赵自幼父母双亡,跟随70多岁的奶奶一起生活,因轻信老乡被带到即墨市行窃。

为了让他真诚悔过,孙伟丽两次远赴小赵的老家开展调查,走访了小陈的奶奶、邻居、老师,制定了一套教育方案,给他带去过冬的衣物,捎去家人的关切,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心理疏导和深入浅出的法律宣传,使小陈解除了心理防备,对犯罪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庭审时,孙伟丽特别安排采用圆桌审判方式进行案件审理,并邀请小赵的亲友到庭参加庭审,这个桀骜不驯的少年面对自己憔悴的家人,再也控制不住自责的情绪,当庭向亲友表示一定要改过自新。因认罪态度较好,他被予以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结束后,如何安置小赵的生活,问题又摆在了孙伟丽的面前,如果放任不管,他有可能再次接触同乡,走上犯罪的道路。为此,孙伟丽经常和小赵交谈,积极进行引导,小赵有小小进步,她都给予肯定,一点点树立了小赵的信心。多次接触以后,孙伟丽发现小赵和其他少年犯不一样,他对未来仍有自己的想法。小赵告诉孙伟丽,他想工作赚钱,寄钱给奶奶。孙伟丽得知后,马上联系了法院的爱心成长基地,为小赵找到了一份力所能及的工作。

如今,小赵已经是该公司的业务骨干,他平常在工作中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在工作中,每次遇到挫折,小赵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和孙阿姨倾诉。小赵告诉孙伟丽:没有您,就不可能有我的今天,我将永远记着您对我的好,对我的帮助。


不离不弃  担起修复每一个心灵的教育责任


在孙伟丽看来,每一个失足少年都是折翼的天使,他们心中或许有仇视、怨恨、悲伤、偏执等情绪,甚至创伤,但心中都有一根善弦,只要用心去呼唤,没有挽救不了的孩子。她慈母般关爱着少年,不离不弃地守护、帮扶着他们。

“有心理创伤的人容易走向极端,我要用爱心为他们疗伤”,这是孙伟丽常说的一句话,为此,孙伟丽利用业余时间取得了心理咨询证书,并利用所学知识对孩子们进行心理辅导。

被害人小美(12周岁)在上学乘班车时,被校车司机将手伸进下体实施猥亵行为。该案件移送到法院后,校车司机拒不承认犯罪行为。

孙伟丽在接触小美时,发现小美与之前发生了较大变化,在与陌生人接触时紧紧依偎在母亲的怀里,目光呆滞,在回忆案发经过时会恐惧,并且一直看着她的母亲。孙伟丽查阅完案件后,认为相关证据足以认定司机实施了猥亵儿童的犯罪行为。但该起案件中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是小美今后的身心发育和健康成长。

为此,孙伟丽充分利用即墨法院心灵港湾,不仅邀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小美进行心理咨询,而且自己也运用所学知识与小美进行交流,抚平她心里的创伤。

除此之外,她还以一名母亲的角度告诉小美妈妈该如何做好开导工作:“小美妈妈,我也是一个女孩的母亲,对于女孩在成长道路上我也理解你的不易与艰辛,事情发生了,你们更应该加倍关心爱护小美,毕竟孩子才5岁,这段不美好的记忆会慢慢淡忘。家长要做的是不要在孩子面前再提起此事,尤其不要讲孩子和以前不一样了,因为这样会让孩子觉得自己不对,因为自己的事情让家人都很伤心、难过。做为法官,我们一定会严厉打击性侵害儿童犯罪,撑起保护儿童的保护伞。”

慢慢的,小美的情绪有所好转,紧闭的心扉也打开了,笑容和快乐重新回到了她的生活。

关于母亲,小美小美有了自己的看法,她告诉孙伟丽:“没有您,就不可能有我的今天,亲生母亲给了我生命,而您不但给了我生命转机,而且赋予了它新的内容,今生今世我将永远记着您,请允许我叫您一声‘妈妈’。”


公正为民  诚心化解每一个社会矛盾


在孙伟丽看来,每一起少年犯罪案件,都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矛盾,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化解一个矛盾,就是增添一份和谐。六年来,在孙伟丽的疏导下,人性的宽容战胜了仇恨,100多起矛盾尖锐的案件得以化解,被告人真诚悔过,受害人得到慰藉。

2010年9月,即墨市一所中学的两名学生发生争执,各召集了一些同学理论,结果发生群殴,造成一名学生重伤,参与殴打的9个少年被诉至法院。

开庭那天,被害方集结族亲数十人到法院门口示威,见到被告人家属就打。孙伟丽想,冤冤相报必将引发更大的矛盾,一定要努力化解他们仇恨的心结。她几次前往看守所,帮助失足少年认清罪责;反复在各被告人的家长之间奔波,促使他们自愿通过经济赔偿来表达歉意,前后一共筹集到近30万元准备赔偿;之后,一次又一次深入村庄,向被害人亲友解释法律规定,从法理和情理上说服安抚。尽管有的乡亲以为孙伟丽是来为被告人说话的,冷眼、脏话不断,但孙伟丽始终不急不躁,耐心劝解,慢慢地得到了被害人亲友的认可,一些族中长辈转而与孙伟丽一起做被害人家属的工作。

最终,这起敏感案件以最稳妥的方式结案:民事部分,受害人家属谅解了被告人,接受了赔偿。刑事部分,10名被告人中,6名罪责较轻的在校生被判处了缓刑。她还三番五次到学校协调,使他们中的4人重归校园,平息了一场一触即发的风暴

孙伟丽善于借助多方力量消除不安定因素,特别是借助群众的力量、基层组织的力量共同做好被害方的思想工作,让群众感受到法官化解仇恨的真诚。6年来,她一次又一次深入乡村、社区,向被害人亲属和乡亲们解释法律规定,从法理和情理上说服,将心比心安抚被害人亲属。孙伟丽办理的案件,总能透过案件本身,将目光投向社会和人性更深邃的远方,总能得到群众的认可,总能让当事人双方和解结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把爱延伸  源头预防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


面对越来越低龄化的犯罪现象,孙伟丽考虑最多、感到最难的就是如何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孙伟丽始终坚持认为:作为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应该是社会管理的参与者,不仅要公正地审理案件,更要参与预防案件地发生。

孙伟丽主动走进学校、家庭、社区,不断创新法制教育工作的载体和方式,创造了一种重在激励、重在引导、重在互动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体系。她感到,现在孩子们思想活跃,自我意识强,法制教育必须符合他们的认知方式和思维习惯,才能取得成效。她努力了解年轻人的思想喜好,了解时下潮流风尚,并申请了QQ,与年轻人交流谈心,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

针对近年来即墨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孙伟丽自2008年起先后到十余所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制讲座,并定期举办“庭审开放日”活动,组织学生到法院观摩庭审、举行“模拟法庭”竞赛等。同时,主动担任多校的法制辅导员,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搬上课堂,以案释法。

针对校园伤害、溺水死亡、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频发的特点,孙伟丽收集专门案例,结合青少年面临伤害时的应对措施、增强自我预防伤害的能力,将枯燥的法律条文与鲜活的案例相结合,收到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2013年起,孙伟丽将法制教育搬到了卡片及展板中,并将法制教育展板定期安置在即墨市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中,供全市小学生在开展拓展训练时接受法制教育。

孙伟丽同志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六年来,即墨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从2008年的97件下降到2015年的25件,未成年人犯数从2008年的141人下降到2015年的30人。判处非监禁刑的434人中,重新犯罪率不到0.1%。

对于以后的工作,孙伟丽充满信心:成绩只能代表过去,今后将和全庭同事们继续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