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法检“两长”首次同现庭审现场

2017-10-17  

平度市检察院昨日发布一起适用认罪认罚普通程序审理的寻衅滋事案,检察长首次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平度市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这也是青岛法、检“两长”同时出庭履职的首案。


此案的基本案情是:今年4月9日23时许,被告人王某某与郭某(在逃)等人在平度市一小店内吃饭后,走时发现雷某与朋友二人站在自己的轿车旁边。王某某上前质问,并与郭某一起对二人进行殴打,后又强行将雷某二人拽到该店内,继续殴打。其间,王某某电话纠集彭某(在逃)来到店内,强行将雷某二人拖到车上拉至路口处、持胶皮棒再次进行殴打。经法医鉴定,雷某等二人构成轻微伤。


为了办好该案,平度市法、检“两长”在开庭前都作了充分准备;庭审中,分别作为审判长、公诉人在审判席、公诉席上依法认真履职。审判长围绕案件焦点,推进庭审质证等;公诉人代表公诉机关准确发表出庭意见,明确阐述法条援引,还结合多媒体电子示证技术,将案件中的物证、书证等证据在大屏幕上直观展示。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这一刑事案件按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审理,整个庭审过程顺利进行,只用了半个小时审结。最终,法院全部采纳公诉机关指控和量刑意见,审判长当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被告人当庭服判,不上诉。


据介绍,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法院院长出庭办案,是顺应当前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升规范司法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我市法、检“两院”已有部分入额院长、检察长开始在一线办案,带头落实“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要求,“两长”办案将逐渐成为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