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司法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018-03-15  

3月12日下午,青岛市司法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局党委书记、局长曹仁收同志主持会议,并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意见要求。

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市委文件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对山东工作的精准把脉和全面指导,具有极强的战略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提出的对山东工作总要求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总航标、总遵循。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更加扎实的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曹仁收同志提出,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和领袖权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结合起来,引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三三五”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班子队伍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积极为青岛实现“三个更加”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