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4-03-18  

     201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全面深化法治创建,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不断加快法治青岛建设步伐。

     1、坚持法制宣传“月、周、日”制度。把每年的12月份作为全市“法制宣传月”;把每个季度的第4周作为全市“法制宣传周”;把每个月的第4天作为全市的“法制宣传日”。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时节,分别确定宣传主题,大力开展富有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集中性宣传活动,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2、巩固区、市两级普法网站阵地作用。整合全市普法网络资源,充分发挥普法网站传播面广、信息量大、互动性强的作用,及时畅通普法宣传交流信息发布渠道,积极策划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形式新颖的普法活动,增强与广大群众的网络互动,向群众传递更多的法治正能量,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覆盖面和渗透力。探索建立网上学法、考法平台,力争实现全市科级以上干部、村居“两委”成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网上普法考试。
     3、深化法制宣传“双五”建设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满足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需求出发,继续在全市农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双五”建设活动,建立百条农村(社区)法制宣传街(长廊)、组织百名律师进农村(社区)、举办百次法律讲座、放映百场普法电影(普法光盘)、发放百套法制宣传资料(挂图)和进一步巩固深化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五个一”建设。要立足当地实际,坚持规范建设、常态建设,整合各种资源,积极培育典型,确保各项活动内容顺利实施,打造“惠民工程”。5月份,将对各区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检查。
     4、探索开展律师“三联”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接地气、连民心”为出发点,深化“双五”建设中“组织百名律师进农村(社区)”活动,协调市律师协会,开展律师“联村(社区)、联校、联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原则上每一个律师事务所结对一个镇(街),力争做到律师服务基层全覆盖。结合律师行业特点,针对镇(街)的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确定每一“联”的内容、途径和方法,使普法宣传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6月份,将联合律师协会对各区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5、发挥法治文化“两个基地”示范作用。以全省表彰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为契机,对照标准,加强培育,逐步扩大创建范围,每个区市、有条件的单位都要开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7至8月份,择机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经验做法,以点带面,精心打造具有青岛特色的“双百示范基地”,使其成为宣传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重要阵地,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6、强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和青少年的学法用法力度。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拓宽学法用法渠道。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制度。将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考法纳入全市干部网络学院、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计划和课程,作为培训、考试的基本内容,使之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深化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在建成百家“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点”的基础上,力争在2014年底,将“示范点”建设拓展成千家乃至万家“活动点”建设,全市所有的社区、大中小学、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都要建成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点”。继续深入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和“宪法进课堂”活动,进一步发挥好法制副校长作用,制定目标任务,定期督导考核。

     7、完善法治创建“四级联创”工作机制。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巩固完善“以法治村居为基础、法治镇街为纽带、法治区市为主体、法治城市为目标”的“四级联创”工作机制。小区是基层单位的细胞,要积极探索小区管理新模式,推进“法治小区”建设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制定规范标准,时机成熟后在全市推广“法治示范小区”建设。联合市民政局,组织开展山东省、青岛市第六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表彰工作。继续推进“法治镇街”创建活动,力争到“六五”普法结束,全市“法治镇街”创建率达到50%以上。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力争实现法治城市创建“两连冠”。修改完善《法治青岛建设纲要》,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

     8、积极打造“世园”普法品牌。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4年世界园艺博览会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积极联合市委宣传部、世园会执委会共同开展以“畅游世园唱响法治”为主题的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作出有关活动计划、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法制宣传内容,突出部门特色,打造普法品牌,使世园法律知识深入社会各个层面,营造“法制宣传进世园文明守法来相伴”的法治氛围。4月份,组织开展世园会开园大型法制宣传活动。

     9、继续宣传推广全市普法“亮点”。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继续坚持机关公职人员普法联络员制度制度;社区普法“一长三员”制度;农村“1+10”普法模式;青少年 “四六制” 普法模式;企业“法律体检”等制度,以及推广“普法大集”、“普法大道”、“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普法快递”“法童说法”、“少年法庭”、“小手拉大手,我与家长同学法”等等普法宣传亮点工程,使全市普法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10、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考评机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社会性强,是服务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为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治青岛建设进程,有力促进我市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力争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范畴,并按照可比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建立一整套科学有效、运行有序的激励监督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