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通报2015年青岛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行政审判白皮书)和行政审判十大案例

2016-04-27  

   4月27日上午,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之际,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度青岛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行政审判白皮书)和行政审判十大案例。

   2015年,青岛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691件,同比上升71.5%,其中一审行政案件3181件,同比上升21.4%,案件类型涉及三十多个行政管理领域。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大幅增长,同比增加4.6倍;新类型案件,特别是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行政协议类和一并审查规范性文件类案件纷纷出现,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渠道更加畅通。

   青岛法院从细处着手,推进简易程序适用和裁判文书改革。简易程序是新行政诉讼法一项重要诉讼程序设计,青岛中院制定《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实施规则》,细化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使其更加规范可操作。2015年5至12月,全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200余件,提高了审判效率。青岛中院创新简易程序案件裁判文书制作模式,在文书内容上,主要记载当事人争议焦点和裁判理由,对于无争议的程序性事实和证据不再记载或简化记载;在文书格式上,逐步探索图表式裁判文书,成熟后将在全市法院推广适用。为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青岛中院建立“两函一表”制度,部分区(市)政府在法院的建议和推动下,专门出台文件,将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了考核体系,初步实现了该项工作的制度化。2015年5至12月,全市法院一审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出庭272人次,出庭率达24.6%,在全省名列前茅。

   为推进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青岛法院对2015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并对改进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建议,发布了《青岛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行政审判白皮书)。

   青岛中院公布了2015年行政审判十大案例,为群众依法维权、理性维权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指引。十大案例包括:

1、某食品公司诉某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

2、刘某诉某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

3、袁某诉某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案;

4、某机械施工公司诉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5、某钢材公司诉某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

6、孙某诉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案;

7、李某诉某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收取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案;

8、某环保设备公司诉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监行政处罚案;

9、某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执行某公司行政处理决定案;

10、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执行某大药房行政处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