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平度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五化”标准,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2018-07-06  

   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今年以来,青岛市平度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始终以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为着力点,以提高法律援助办理质量为核心,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规范监督环节,坚持持“五化”标准,着力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案前评估专业化。在指派案件前首先针对案情进行初步风险评估,对于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根据律师擅长的服务领域,有重点、有分工的指派办案律师,对于实习律师、三年以内新执业律师指派案件时注重在指导律师带领下办理援助案件,既调动律师办理援助案件积极性,也保障案件办理质量。针对少数人“不花钱的律师不办事”的片面思想,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建立“点援律师名册”,受援人可自主选择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案中跟踪区别化。对于案情相对简单的案件在办理过程中,由首问负责人随时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向受援人征求对律师办案情况意见,以便及时与律师进行沟通交流,并不定期随机抽查部分案件参与庭审旁听,监督援助案件庭审环节。对于复杂疑难、关系民生的案件进行全程跟踪,与承办人员一起商讨办案思路、技巧,帮助协调相关部门,督促案件快速高效办结,发掘其中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和承办人员知名度。

  三是案卷审查精细化。案件办结后,督促承办人员及时整理卷宗,及时交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审查人员首先查看卷宗材料是否齐全、律师参与调查取证收集证据是否充分、“三笔录(会见笔录、阅卷笔录、庭审笔录)、一词(代理词或辩护词)”是否规范;其次查看办案结果,如果败诉要找出原因,指导律师在结案报告中注明。对于存在问题的卷宗,及时指出退回承办人改正,限期归还。

  四是案后回访常态化。为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对于每起办结案件,均进行电话回访,向受援人了解承办人员在办理过程中有无收受财物、敷衍塞责现象、对案件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对承办人员有何意见建议等,需要延伸服务的事项,建议并协助律师继续为受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对回访情况,认真做好回访记录,回访结果作为确定案件补贴的依据之一。

  五是卷宗评查标准化。案件卷宗按照材料齐备、案卷封皮、卷宗内容均打印、热熔装订机统一装订的要求立卷归档。对已结案件,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采取同行互评和集中评查两种形式,制订专门的《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打分标准》,以上两评查方式均依据评查标准评查打分,划分案件类别,确定案件补贴数额。以上做法,提高了援助卷宗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