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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刘华明同志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8-06-02

近日,司法部表彰了在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制度、业务和保障能力建设,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区人民调解员刘华明同志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刘华明同志现任区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该同志扎根于人民调解工作第一线,积极参与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带领所在的矛盾纠纷化解团队每年义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调处纠纷170余起,受邀参加了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暨‘枫桥经验在山东’专题调研活动座谈会”,先后被评为山东省优秀人民调解员、青岛市“五位一体”保险纠纷调处工作先进个人、区十佳人民调解员、区党员金牌调解员,并入选区人民调解专家团。

近年来,新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在司法局的指导下,带领新区1440个人民调解组织和4452名人民调解员全面贯彻落实新区关于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年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00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