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向人大常委会备案,胶州市检察院走在了前面

2018-05-09  

为了使检察建议更好地规范各类司法行为、行政行为,胶州市检察院向胶州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审议!


 

“从报告中可看出,市检察院自确定为全省检察建议工作规范化试点院以来,能结合司法办案工作,找准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功能,切实增强了检察建议工作实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体现的比较明显”。——胶州市人大常委会

 

 近日,胶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书面审议了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廷祥所作的《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决议》规定:


“检察机关向有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应同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抄送被建议单位的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被建议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在一个月内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书面回复市检察院”“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不回复市检察院或无正当理由不采纳检察建议,经市检察院催办而拒不回复和整改的,市检察院可以就该事项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启动监督程序,并可向被建议单位的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情况” ……该规定为提升检察建议的执行力扫清了障碍。

近年来,胶州市检察院为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更好地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特别是自去年被确定为全省检察建议工作规范化试点院以来,积极争取该市人大对检察建议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力度,试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成效已经逐渐显现。

为确保检察建议质量,该院严格按照文书格式制作,比照判决书的标准来规范检察建议的格式和行文,实行承办人、科长、分管检察长、检察长对检察建议层层把关,确保对外发出的检察建议经得起检验。通过发检察建议,督促该市国土资源局及时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及利息、违约金416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案被省院作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做法先后被《检察日报》和最高检公众号报道和省院简报转发。该市林业局根据检察建议,督促13名因滥伐林木被处罚的人员及时补种树木。同时,在给检察机关的回复内容也不仅仅是一纸文书,还附上了补种的照片。通过发检察建议,成功纠正了一起16年前因侦查机关未核实被告人身份而导致申诉人被录入故意杀人信息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建议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建议”。


据悉,该决议系青岛各级人大常委会首次以决议的形式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机制,该机制的出台,将大大提升检察建议的强制力和约束力,确保检察建议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改变过去检察建议发出后被建议单位可整改、可不整改的被动局面,有效保障检察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