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司法局做实四项举措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2018-03-09  

   一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在完成法律援助案件目标责任数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做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专项维权活动。探索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研究申诉案件法律援助工作程序。

二是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加大办案质量监督力度,实施案件质量全过程监控,完善质量评议标准,开展案件质量评议评查,规范案件卷宗装订归档,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水平取得显著成效。推行“点援制”,探索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办机制,提供专业化法律援助服务。将办案质量考核标准进行细化,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考核机制。提高案件回访率、旁听率,开展受援人满意度调查,实现受援人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职能。采取“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将窗口接待与后台延伸服务紧密结合,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有机整合,突出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以服务人员专业化、服务内容综合化、服务形式便捷化为特点为基层群众服务,成为司法行政服务群众、倾听民意、展示形象的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四是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知晓度。整合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化平台,开展网上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继续加强与工会、妇联、人社、残联、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联合,整合资源,发挥特长和优势,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工地、进监所等“面对面”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开展宣传,突出宣传法律援助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