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4-03-07  

   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加强社会矛盾化解,推动安全发展,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近日,记者就如何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治理工作水平,采访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王强。

   记者:王主任,结合市委十三届三次会议精神,下一步,市综治办将重点从哪些方面改进社会治理方式?

   王强:我们将坚持系统治理,探索党委统筹、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方法和程序,建立政府治理、社会力量治理自我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社会治理机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道德等手段调节利益关系,解决社会突出问题。坚持综合治理,建立完善强化道德约束、注重规范养成、引导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的工作机制,提高社会防控能力。坚持源头治理,积极协调各镇(办)和综治委有关成员单位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倾斜,以社区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构建基层综合服务治理体系,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平安志愿者联动机制,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记者: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呈现出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趋势,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隐患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请问,如何破解这一难题?

   王强: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枫桥经验”,从创新理念、完善政策、健全机制等方面入手,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坚持科学、民主决策,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不断深化“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掌握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权,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深化“N+1+1”调解模式,建立起以群众工作为统揽,以网格化管理为特色,以律师联村为保障的调解格局;坚持以法治胶州建设为依托,将法律顾问等第三方参与的调解工作机制引入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资纠纷等领域,把社会矛盾纠纷引入法律的轨道上去认识、去化解、去解决;加强舆论引导,为预防化解社会矛盾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记者:在推动城市安全发展方面,将采取哪些有效的举措?

   王强:市综治办牵头组织完善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风险隐患定期研判、动态预警、全面评估。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指挥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以加快推进视频监控网络为平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城乡平安社区建设。